【科技券】常見問題

TVP FAQ

創科局一般審核資助個案時會以下3點準則審核:

  • 項目是否與申請者的業務有關;如果業務相關性高,成功審批的機會相當高;
  • 預算及推行細節是否合理;
  • 科技服務提供者有否不良紀錄。除此以外,如能提供相關合理及充分的原因亦會個別個案考慮。
  •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例如電腦,Printer等。
  • 員工薪金、津貼、一般培訓及發展;
  •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
  •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
  • 交通和住宿;
  • 融資支出以及行政費用。
  • 現有設備的採購、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
  • 在項目獲批之前或項目期以外產生的支出。
  • 低於50,000元的項目,您至少需要獲得2份報價;
  • 高於50,000元且低於300,000元的項目,需要3份報價單;
  • 超過300,000元的項目,您需要5份報價單;
  • 超過港幣140萬元的項目則需要公開招標。

如果硬件是項目實施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並且所有現成項目的金額不超過50%,則可以包括相關的硬件在科技技券的申請當中。

科技券TVP由提交申請到收到創科局的批核通知書從5到9個月不等,具體取決申請者回覆問題的時間,審批委員會的評估時間等因素。

如果項目的金額不超過港元5萬,企業可自行申報。如申請項目的核准資助額超過 5 萬港元,申請企業在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須向創新科技署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及由獨立審計師編訂的經審計項目支出表。

每個項目需要在獲批後12個月內完成。如果企業在限期前尚未能全部完成,企業需要跟創科局申請延遲完成項目。如果項目提前完成,亦要通知創科局。

科技券的資助只可以作以下四個用途:

1) 科技顧問服務
資助金額可以用來請 IT 相關的顧問,但顧問需要為本地的科研機構或已持有香港商業登記的公司

2) 必要的訂製科技組件
支出可以為購買或租用,組件可以為設備、硬件、軟件、科技服務等。

3) 必要的現成科技組件
這項與以上一項的分別為「訂製」與「現成」,而現成組件就有更多限制——其成本不應超越項目總成本的50%

4) 審計服務
項目金額超過$50,000的項目,而且總計審計費用最多為港幣3,000。其他營運成本,例如租金、宣傳推廣、市場營銷開支等,就一概不受資助。

一般而言,除非有十分充分的理據和已獲創新科技署的同意,否則一切採購項目都應該依照收到的報價「價低者得」。然而如有合理解釋,例如較高價者能提供更合適的服務,都可個別向當局解釋。

能申請科技券的項目有很多,中小企較容易申請的包括:網頁,網店,預約系統,會計系統,輪候管理系統、定位服務、銷售點管理系統(POS System)、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等等。

我們提供專業的TVP科技券顧問服務,服務包括申請前諮詢、申請文件準備、項目評估及撰寫等一系列專業的諮詢和支持。對於我們的服務收費,我們提供一次性收費的方式,訂金收費最低不多於港幣一萬元。此費用包括所有前期準備工作,並且我們承諾,如果客戶申請失敗,我們會全額退還費用,絕不收取額外費用或瓜分項目獲批金額。我們將竭盡所能,幫助客戶順利獲得TVP資助,並讓他們的科技項目能夠成功實施和發展。

選擇優質的科技券顧問可以幫助企業順利申請科技券並確保項目的成功實施。以下是一些選擇優質科技券顧問的建議:尋找有豐富經驗的顧問;確認顧問的資格和專業背景;詢問顧問的服務範圍和收費方式;與顧問進行面談和溝通。

科技券計劃申請所須文件

  • 商業登記證(BR)
  • 近三個月的MPF供款記錄 (需簽署及蓋印)
  • 周年申報表 (自然人股東) (需簽署及蓋印)
  •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例如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發票/收據或商業合約)
  • 代表申請企業簽署申請表格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持有30%或以上擁有權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